关于开展广州国际校区2023年度(第一批)本科生国(境)外交流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发布时间:2022-12-19

广州国际校区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广州国际校区本科生国际化培养,促进本科教育国际化发展,鼓励和支持优秀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国际交流能力和全球胜任力,广州国际校区设立了本科生国(境)外交流专项经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与学习。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境外交流资助办法》(华南工教﹝2020﹞30号)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学生参加出国(境)交流资助办法》(华南工教﹝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广州国际校区2023年度(第一批)本科生国(境)外交流资助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1.2019、2020级本科生适用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境外交流资助办法》(华南工教﹝2020﹞30号),资助类别包括境外旅费资助、优质访学项目资助、研修团项目资助、国际组织人才资助。

2.2021、2022级本科生适用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学生参加出国(境)交流资助办法》(华南工教﹝2021﹞37号),资助类别包括全球一流高校访学项目、学期/学年交换生项目、海外学术研修项目、高水平国际化人才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注:如获线下项目资助后,因疫情影响调整为在境内参加线上教学,则资助部分学费,资助额度为赴境外交流资助额度的80%;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按原计划派出,资助则予以取消。

二、申请条件

1.项目派出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未解除违法违纪记录;

3.成绩优异,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学习能力,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交流目标。

三、申请及审批流程

按照“学生申请、校区审核、择优资助”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2022年12月23日前,申请资助的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生国际交流个人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交至学院教务员。

*注:受疫情影响,请学生先提交电子版申请表给学院,2023春季学期开学初补交纸质版申请表。

2.2022年12月26日前,学院相关负责人对学生资助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学院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原件及学生必修课原始成绩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的原件交至广州国际校区全球事务办公室。复印件由学院存档。

3.2022年12月30日前,广州国际校区全球事务办公室进行复审,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广州国际校区官网公示、公布资助名单。

四、其他

1.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获资助学生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校区将取消资助:

(1)违反双方院校校纪校规和交流协议;

(2)交流期间学习计划未正常开展或完成;

(3)返校后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总结材料。

 3.联系人:高老师,020-81181647,oia@scut.edu.cn。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生国际交流个人资助申请表》

 

 

广州国际校区全球事务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生国际交流个人资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