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浏览次数:519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2017年本科教学迎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及教风学风建设,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结合预评估情况,经研究,决定于第910周(20171030日-111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正

副组长:项聪、李卫青、吴树雄、赵红茹、林镜亮、张星明、张皓、刘泽奖

成 员:本科教学督导员、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管理人员

2.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  员:本学院相关人员

二、检查形式和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包括:课堂教学、2016-2017学年度试卷和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本学期各类实践报告。

(一)课堂教学检查

1.检查形式:随堂听课。

2.检查内容:

(1)学生上课纪律:学生有无迟到、旷课、早退现象;学生有无在课堂上玩手机、吃东西、睡觉、聊天等不良现象;

(2)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有无迟到、早退现象;仪表是否端庄;对课堂纪律是否严格管理等;

(3)教师课堂教学方法与技巧、课堂教学PPT:是否善于启发和注重教学互动;是否根据课程特点与教学需要合理和有效地运用PPT;PPT课件质量是否偏低(如逻辑结构不清晰、版面内容是课本内容文字的简单复制或堆砌、整个版面都是密密麻麻文本文字、缺乏图表、视频等直观知识表达多媒体要素等)。

3.听课要求:

(1)校级党政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课表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由评估中心提供);

(2)机关部处领导听课不少于3次,教务处全体管理干部听课不少于4次(课表:五山校区可到教务处教务科,大学城校区可到大学城校区教务处教务科查询。教学质量评估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区评估中心直接下载打印);

(3)学院党政领导听课不少于4次(课表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由本单位本科教务员提供)。

(二)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1.形式:学院全面自查与学校专项检查相结合。

2.学院自查

(1)自查范围:2016-2017学年度试卷和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本学期各类实践报告。

(2)考试试卷自查要求

学院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17〕19号)规定的试卷归档和评阅要求,结合预评估专家和教学督导试卷检查的反馈意见,对所有试卷进行全面检查,归档、阅卷具体要求见详见附件1。任课教师须重新检查所负责课程存档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和存档质量,杜绝出现归档材料缺失、算错总分、更改评判不签名、试卷分析表填写不完整等问题,并在《考试试卷自查登记表》(附件2)中签字确认。

(3)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要求

学院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华南工教〔2015〕51号)的要求,结合预评估专家和教学督导对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检查的反馈意见,对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要点及要求见附件3。指导教师须重新检查所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和存档质量,杜绝出现归档材料缺失、不完整等问题,并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自查登记表》(附件4)中签字确认。

(4)各类实践报告自查要求

各学院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设计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14〕6号)的要求、参照《关于规范本科实验教学的通知》(学校公务通知2016-06-29发布)中相关内容,对本学期各类实践报告进行自查,要求见附件5。本学期各类实践报告须归档以备正式评估专家抽查。2016-2017学年度各类实践报告如有归档(已发给学生则不需收回归档),需做好存档工作。

3.学校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 11月1日-10日

(2)检查要求:对预评估专家和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发现有问题的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查;对其他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检查。

(3)问责机制:每份教学文档的任课教师均为责任人,对教学文档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对问题严重的将按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教学事故认定;对问题较多的学院,将全校通报,并在今后的各种教学资源分配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分组安排

组别

              工作小组成员

     学院

组  长:赵红茹

副组长:朱文坚

组    员:王志和、林棨辉、何庭蕙、张水华、蔡明招、邢忠芳、王亚南、梁志罡、蒋芳薇、叶  双、张  扬、陈海珊、孟维亚、朱建彬、莫茵茵、黄  洁、翁智生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土木与交通学院

电子与信息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力学院

组  长:张  皓

副组长:蔡梅琳

组    员:钟圣兆、陈    红、许石嵩、高建华、张    红、刘  波、梁权森、叶钦媚、李国信、田    姝、李菊琪、许瀚朗、邢大海、姚芳侠

建筑学院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数学学院

物理与光电学院

外国语学院

体育学院

组  长:刘泽奖

副组长:彭汉

组    员:李国妤、黄新耀、李建成、林福兰、林罗发、卢开聪、丁果芬、肖    慧、孟祥旭、刘思安、吴    昭、谭志敏、冯    毅、王虎才、毕云飞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组  长:张星明

副组长:叶英模

组  员:王志勇、贾德良、刘月琴、金凤霞、伍  钦、凌自明、黄 赟、李应琼、陈海霞、商  辉、李  睿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软件学院

环境与能源学院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艺术学院

组  长:林镜亮

副组长:毕淑娥

组  员:余若黔、龙永筑、黄放辉、贝承训、罗  珣、曾雪丽、熊望枝、杨明潍、石洪泰、栗华山、詹宏基

设计学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法学院

医学院


四、其他

1.学院工作总结与材料提交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学院自查自检工作,撰写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考试试卷自查登记表》(复印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自查登记表》(复印件)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1号楼217室评估中心,电子版发至:kclu@scut.edu.cn。

2. 联系人

总负责人:卢开聪,电话:87113711;邮箱:kclu@scut.edu.cn

考试试卷负责人:刘波,电话:87112234-801

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孟祥旭,电话:87111436-2



附件:1.考试试卷存档与阅卷要求

2.考试试卷自查登记表

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要点及要求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自查登记表

5.各类实践报告自查要求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考试试卷存档及阅卷要求.docx

附件2考试试卷自查登记表.xls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要点及要求.docx

附件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自查登记表.xlsx

附件5各类实践报告自查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