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与能源学院“中滔环保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8        浏览次数:958

为促进环保人才的培养、支持环保事业的发展,中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设立“中滔环保奖学金”,每年30万奖励30名优秀的本硕博学生。为贯彻落实中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美好愿景,特制定本评审细则,具体如下:

一、奖励对象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纳入招生计划、具有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奖金标准

人民币1万元/

三、名额分配

30名,分配方案如下:

本科生10名,其中二年级4名,三年级4名,四年级2名。

硕士研究生10名。

博士研究生10名。

四、奖项设置

本科生主要奖励优秀学业成绩,依据学校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智育排名。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主要奖励三类情况:优秀学术成果、3个月以上出国(境)访学、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每类名额不定,根据当年申请情况酌情考虑。

①优秀学术成果,主要是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环境科学/生态学 ESI 期刊,且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署名为“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School of Environment and Energy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及水平突出、影响巨大的其他学术成果。

3个月以上出国(境)访学,主要是指前往学科排名全球前50位或学校总体排名全球前100位的国外境外大学或研究所进行3个月以上访学。

③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主要是指受邀参加与环境与生态学科直接相关的、有影响的、主流的、大型的国外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并在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

所有申报材料须在上一年度9月1日——本年度8月31日期间。

五、评选方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评选年度无学院或学校违纪违规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评奖、资助: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2、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或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每一位申请者在校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奖励。3个月以上出国(境)访学、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两个类别,同一年度同一导师最多只奖励1名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

3、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举行评审会议,讨论和确定评审结果。评审采取回避制度,凡有学生申请奖励的导师原则上不参加投票。

4、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中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5、中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评审结果进行最终审核,确定“中滔环保奖学金”获奖名单。

6、举行颁奖典礼,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环境与能源学院“中滔环保奖学金”评审细则(终稿).docx

中滔环保奖学金申请表(优秀学术成果).doc

中滔环保奖学金申请表(短期出国访学资助).docx

中滔环保奖学金申请表(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doc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在2016年10月26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表发送到545353227@qq.com,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也请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10:00前交给B4--352陈伟仡,过期不予受理。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