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拟在2021年9-12月受理硕士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 有一年休学记录的2018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提前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业成绩和学位论文特别优秀的2019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 2018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业成绩和学位论文特别优秀,除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取得的学术成果之外,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1)至少有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SCI、AHCI、SCI、EI、CSSCI收录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的论文;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的科学技术奖励1项;或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地市级(地级市)及以上科技成果鉴定1项,排名前三。
2. 2019级研究生提前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有提前修读课程的,须提供提前进修证明与研究生课程提前进修成绩单),学业成绩和学位论文特别优秀,且达到所在院(系)申请提前毕业的要求(学习年限、学术成果等)。
三、申请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须填写《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和《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资格审核表》(详见附件),经导师同意,10月13日之前提交到学院;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10月16日前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审核批准,逾期不再受理。
2.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并通过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公示的研究生,可申请2021年12月批次毕业,请相关研究生将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送审相关材料提交至院(系)教务员处,院(系)审核通过后报送送审材料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提前送审的截止时间分别为10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3. 研究生院根据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的要求,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匿名评审,论文送审材料及相关工作安排可参考《关于2021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链接: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1/0924/c14562a444804/page.htm)。
四、其他
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要求及答辩手续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