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黄琳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875

毕业研究生: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展开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为确保及时、高效、顺利地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类别

1.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户口需迁往就业单位,填写的户口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2.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按照政策户口可迁回生源地,填写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页详细地址一致。

3.未落实就业去向且就业方案填报为“暂不派遣”的毕业生,由就业办统一提供暂不派遣名单,户口方可保留在学校最长两年时间;期间已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要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期限满仍未办理户口迁出,户口将作迁回生源地处理,出具的《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入校前的地址)暂由学院所在校区的户口办证室临时保管。

4.升学的毕业生,户口需迁往被录取高校,填写的迁往地址与高校集体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5.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按照政策户口需迁回生源地,填写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页详细地址一致。

6.延期毕业的学生,按真实情况填写延期毕业原因及期限,户口仍保留在学校。

  

二、集中办理户口迁移工作安排

1.《户口在校研究生名单》(附件1)上的毕业研究生填写《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2)。               

2.资料提交:531日(星期五)12:00,请户口在校的六月批次答辩毕业研究生,将《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yukaiting@mail.scut.edu.cn

3.迁移证领取:统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于离校前到B6-103领取《户口迁移证》。

  

三、其他说明

1.目前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531日之前归还(可委托校内人员办理),从6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再借出,如需户口办理各类签证、公证、婚育证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应聘和购房等请务必在6月前办好。

2.在学校统一办理时间内未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本人可凭《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到所在校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凡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含未就业暂不派遣),离校系统的“户籍关系”一栏将不予通过。

4.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后,若工作单位变更,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就业报到证》和身份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更改手续。

5.如有疑问,可咨询黄老师,联系电话:020-39380699

 

附件1:户口在校研究生名单.xlsx

附件2.户口迁移登记表(2020年版).docx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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