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型、名额数量、奖金标准
|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 |
名额数量 | 18 | 5 |
奖金标准 | 2万元/人 | 3万元/人 |
2026年硕士国奖指标分配基本原则 | ||||
类别 | 2024级 | 2025级 | ||
学生人数 | 下达指标 | 学生人数 | 下达指标 | |
建筑学硕 | 55 | 2 | 67 | 2 |
建筑专硕(不含都灵) | 102 | 3 | 102 | 3 |
规划 | 59 | 2 | 61 | 2 |
园林 | 36 | 1 | 40 | 1 |
都灵 | / |
| 30 | 1 |
竞争名额 | 1 | |||
下达指标是初步分配名额,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后续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 ||||
2026年博士国奖(校奖)指标分配基本原则 | ||||
学校下达国奖5人,学生符合最低要求和规定条件即可申请,学院汇总后根据科研成果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商定最终名单。 | ||||
社会捐赠奖学金的详情介绍可点击链接(https://www2.scut.edu.cn/student/2026/0915/c9326a635344/page.htm)。申请2026年社会捐赠奖学金时,在第一轮材料收集,我院申请人只需要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无须重复准备2套材料。符合条件,计划申请彩霞展翅奖学金的,请在附件4中对应的科研项目中手写备注“通过该业绩申请彩霞展翅奖学金”。
二、评审条件及评审组织工作
由院(系)自行制定的具体评审条件、评审细则及评审组织工作,参见下列文件。
文件名 | 文件的用途 |
附件1:建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 | 涉及具体的评审条件、评审组织工作 |
附件3:建筑学院研究生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6-2027) | 涉及科研业绩的计算方法,依据该文件填写《附件4: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 |
附件2:建筑学院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 | 涉及社会实践积分的计算方法,依据该文件填写《附件5:社会实践积分详情表(硕士需填写)》 |
三、评审材料递交
以下材料需要上交,请按下列顺序摆放,并用夹子夹成一份,以免丢失。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需A4纸正反双面打印)。该文件上交前,导师推荐意见须获得导师签名确认。
2、《附件4: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及其科研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一的科研业绩证明材料的摆放顺序与《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中所需材料的罗列顺序一致,整体的科研业绩证明材料按论文发表、论文竞赛、学科竞赛、专利发明这一顺序进行排列。
3、《附件5:社会实践积分详情表(硕士需填写)》。担任院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文体志愿活动等已经在学院备案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不由辅导员掌握的社会实践参与名单、之前尚未公示的社会实践名单等情形,申请人需依据《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二年级硕士生需提交成绩单查询页面截图。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请于9月21日下午16点前提交至建筑红楼208王老师处(联系电话:87111172),电子版材料可用U盘等设备存储后携带。有意参与上述评奖的同学,请于9月20日上午12点前加入qq群951100763,具体工作的开展将会在群里及时公示。
附件1:建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docx
附件2:建筑学院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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