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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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型、名额数量、奖金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

名额数量

18

5

奖金标准

2万元/人

3万元/人

 

2026年硕士国奖指标分配基本原则

类别

2024级

2025级

学生人数

下达指标

学生人数

下达指标

建筑学硕

55

2

67

2

建筑专硕(不含都灵)

102

3

102

3

规划

59

2

61

2

园林

36

1

40

1

都灵

/

 

30

1

竞争名额

1

下达指标是初步分配名额,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后续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2026年博士国奖(校奖)指标分配基本原则

学校下达国奖5人,学生符合最低要求和规定条件即可申请,学院汇总后根据科研成果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商定最终名单。

 

社会捐赠奖学金的详情介绍可点击链接(https://www2.scut.edu.cn/student/2026/0915/c9326a635344/page.htm)。申请2026年社会捐赠奖学金时,在第一轮材料收集,我院申请人只需要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无须重复准备2套材料。符合条件,计划申请彩霞展翅奖学金的,请在附件4中对应的科研项目中手写备注“通过该业绩申请彩霞展翅奖学金”。

 

二、评审条件及评审组织工作

由院(系)自行制定的具体评审条件、评审细则及评审组织工作,参见下列文件。

文件名

文件的用途

附件1:建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

涉及具体的评审条件、评审组织工作

附件3:建筑学院研究生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6-2027)

涉及科研业绩的计算方法,依据该文件填写《附件4: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

附件2:建筑学院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

涉及社会实践积分的计算方法,依据该文件填写《附件5:社会实践积分详情表(硕士需填写)》

 

三、评审材料递交

 

以下材料需要上交,请按下列顺序摆放,并用夹子夹成一份,以免丢失。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需A4纸正反双面打印)。该文件上交前,导师推荐意见须获得导师签名确认。

2、《附件4: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及其科研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一的科研业绩证明材料的摆放顺序与《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中所需材料的罗列顺序一致,整体的科研业绩证明材料按论文发表、论文竞赛、学科竞赛、专利发明这一顺序进行排列。

3、《附件5:社会实践积分详情表(硕士需填写)》。担任院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文体志愿活动等已经在学院备案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不由辅导员掌握的社会实践参与名单、之前尚未公示的社会实践名单等情形,申请人需依据《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二年级硕士生需提交成绩单查询页面截图。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请于9月21日下午16点前提交至建筑红楼208王老师处(联系电话:87111172),电子版材料可用U盘等设备存储后携带。有意参与上述评奖的同学,请于9月20日上午12点前加入qq群951100763,具体工作的开展将会在群里及时公示。


附件1:建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docx

附件2:建筑学院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docx

附件3:建筑学院研究生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6-2027).zip

附件4: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5:社会实践积分详情表(硕士需填写).xlsx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博都填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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