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精神,从2024年9月1日起,考核优秀、良好的院级和班级学生干部授予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表扬学生干部荣誉,可在综合测评中加相应的个人荣誉分。为做好2025年综合测评工作,现启动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班级干部考核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现对本科各年级任期满一学年的班长、团支书以及其他班委、团支委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班自行安排考核方式,建议可采取班委互评或班级投票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
上年度9月1日——本年度8月31日
三、加分原则
1.班长、团支书,加分上限为 3分
2.其他班委、团支委,加分上限为 2 分
3.考核结果为优秀者,按上限加分
4.考核结果为良好者,按上限减0.5分加分
5.考核结果为合格者,按上限减1.5分
6.班委、团支委中途离职、学年期内从未组织过班级相关活动或拒不协助学院完成相关岗位工作的、或在工作中出现过工作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加分。
四、评优比例
1.班委、团支委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班级内班干部总人数的30%,良好比例不超过班级内班干部总人数的40%,按比例计算后四舍五入,合格、不合格比例不设限。
2.担任同一学生干部职务获得的不同级别荣誉,只计最高加分。(例如:某班长,本次考核优秀可获得相应荣誉分,2023-2024学年以班长职务获学校优秀学生会骨干,综合测评中只加校级荣誉分)
五、评选时间
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各班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考核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结果需在班级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8日前将附件纸质档提交至建筑红楼218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发至jianzihan@scut.edu.cn)。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班级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辅导员(或班主任)反映,若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邮箱:jianzihan@scut.edu.cn,电话:020-87111335,简老师),反映情况时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2.院级学生干部(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前期已完成考核工作,学院统一将荣誉加分发给各年级各班。
建筑学院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