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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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型、名额数量、奖金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名额数量

11

3

(该名额为获得国奖同时自动获得校长奖)

5

(该名额为仅获校长奖)

奖金标准

2万元/

2019级至2023级博士研究生:在助研岗位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或仅获得校长奖学金而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在助研岗位奖学金标准(58200/年)的基础上一次性发放奖金3万元;在助教岗位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在助教岗位奖学金标准(66000/年)的基础上一次性发放奖金3万元;在助教岗位仅获得校长奖学金而未获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在助教岗位奖学金标准(66000/年)的基础上一次性发放奖金2.22万元。

 

 

2023年硕士国奖指标分配基本原则

班级

2021级

2022级

学生人数

下达指标

学生人数

下达指标

规划

58

1

60

1

园林

45

1

39

1

建筑学硕

42

1

46

1

建筑专硕1

115

2

109

2

建筑专硕2

都灵班

/

/

30

1

合计

260

5

284

6

下达指标是初步分配名额,学院评审委员会后续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2023年博士国奖(校奖)指标分配基本原则

学校下达国奖3人,校长奖5人,合计8人,不分学科不分年级由学生符合最低要求和规定条件即可申请,学院汇总后根据科研成果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商定最终名单。

 

 

二、评审条件及评审组织工作

 

由各院(系)自行制定的具体评审条件、评审细则及评审组织工作,参见下列文件。

 

文件名

文件的用途

附件1:建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2023

涉及具体的评审条件、及评审组织工作

附件3:建筑学院研究生2023-2024学年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涉及科研业绩的计算方法,依据该文件填写《附件4: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

附件2:建筑学院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

涉及社会实践积分的计算方法,依据该文件填写《附件5:社会实践积分详情表(硕士需填写)》

 

三、评审材料递交

 

以下材料需要上交,请按下列顺序摆放,并用夹子夹成一份,以免丢失。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需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该文件上交前,导师推荐意见须获得导师签名确认。

2、《附件4: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及其科研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一的科研业绩证明材料的摆放顺序与《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中所需材料的罗列顺序一致,整体的科研业绩证明材料按论文发表、论文竞赛、学科竞赛、专利发明这一顺序进行排列。

3、《附件5:社会实践积分详情表(硕士需填写)》。担任院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文体志愿活动等已经在学院备案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不由辅导员掌握的社会实践参与名单、之前尚未公示的社会实践名单等情形,申请人需依据《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请于922日下午16点前提交至27号楼302王老师处。有意参与上述评奖的同学,请于922日上午12点前加入qq951100763,具体工作的开展将会在群里及时公示。


附件1:建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2023).docx

附件2:建筑学院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docx

附件3:建筑学院研究生2023-2024学年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zip

附件4: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5:社会实践积分详情表(硕士需填写).xlsx

附件6: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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