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前沿软物质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前沿软物质学院研究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前沿软物质学院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与参评对象

(一)奖学金类别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5个,金额2万元/人;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7个,金额3万元/人。自2025年起,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合并设置,获得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自动获得校长奖学金荣誉,奖金不重复发放;

3.社会捐赠奖学金:

(1)五粮液优秀学生奖学金:博士生名额2个,金额1万元/人;

(2)燕宝奖学金:硕士生名额1个,博士生名额1个,金额1万元/人;

4.企业蓝西奖学金:硕士生名额3个,博士生名额5个,金额5千元/人。

(二)参评对象范围

1.所有我院在学制期限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在读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超出学制期限的延期毕业生不能参评各类奖学金。

2.直博生、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评审时的学籍状态确定身份参与评定。学籍状态为硕士研究生的,参评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学籍状态为博士研究生的,参评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3.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后,方具备参评资格,否则不可参评。

4.社会捐赠奖学金参评对象要求以《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准。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积极参加有益的集体活动。

(二)学习勤奋、工作踏实,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三)本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可参评当年各类奖学金:

1.参评年度,因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而受到纪律处分,或尚在处分期内的;

2.课程考试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且未重修通过的;

3.超出学制期限的;

4.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的;

5.参评年度,因实验室安全事故被认定为负主要责任,并受到处分的。

三、评选流程

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1.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逾期或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申请材料:

(1)申请者填写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经由本人及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同时填写附件4《研究生申请奖学金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连同相关申请证明材料复印件(各类证明材料请按照附件5《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打印,成果证明的材料均需导师签字)。上述材料一并交至学院办公室曾老师(地址:五山校区北区科技园2号楼301;广州国际校区C3-a405)。

(2)申请者根据附件1《评分细则》要求,如实准确填写附件3《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自评表》,按照“姓名+硕士/博士+自评分”命名,提交电子版至邮箱:SESMGSA@outlook.com。

(二)学院评审

1.材料初审。学院遴选学生代表,与辅导员共同组成材料审查小组。各审查小组负责审查申请者材料和自评分,并根据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具体要求,核验检查是否满足参评条件。申请者须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小组成员可通过自荐或推荐产生,应具备公道正派的品行、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并熟悉学术论文发表等相关要求。

2.公开审查。经材料审查小组核实后的材料向全院研究生公开1个工作日。

3.评审。评审委员会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务助理组织。成员包括不少于5名教授或副教授,在申请者综合评分基础上,确定推荐顺序。

4.学院审核。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助理、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办法所规定的各类奖学金的最终审核。

5.结果公示。拟获奖名单于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生工作部(处)提请裁决。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四、注意事项

1.奖学金参评人员的总分是评选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学位类别、研究方向、对学科贡献等因素,结合计分进行推荐排序。

2.申报材料的有效期为研究生入学当年9月1日至评选当年8月31日。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博士奖学金时,申报材料包含硕士研究生阶段取得的学术成果和科技竞赛。“3+1+X”研究生的申报材料从X阶段起计算。已用于往年各类奖学金申报的成果(包括不同学段之间),不得重复使用。

3.若申请人申报材料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将中止申请人在校期间各类奖学金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学校纪律处分。

4.除捐赠协议有特殊规定外,例如指定研究方向、专业或年级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奖金额度和申请者综合评分的分值高低,统筹产生社会捐赠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拟获奖名单。若申请者分数相同且处于推荐名额临界点,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20-81181717;020-87111316。

附件1:评分细则.pdf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自评表.xlsx

附件4:研究生申请奖学金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5: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操作指引.docx

华南理工大学前沿软物质学院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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