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布者:伍婧超
- 发布时间: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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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规范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确保评价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现启动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与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细则制定
各院(系)须依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工学〔2023〕52号(详见附件),结合本院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细则。细则需明确评分标准、加分项/扣分项、公示流程等,须包含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内容,全面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导向。
二、日程安排
3月25日-4月15日:各院(系)成立工作小组,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细则;
4月20日前:将拟定细则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确保全体本科生知悉;
4月30日:向学工处提交细则文件。
三、提交要求
请各院(系)于2025年4月30日(周三)前提交细则书面版(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五山校区学院交至1号楼1126-3室,大学城校区学院交至B1栋412室,广州国际校区书院交至D5-d111室;同时扫描件发送至学工处邮箱:adsa@scut.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院系名称+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四、注意事项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部(处)伍老师,联系电话:87110452。
附件.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pdf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