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力量,推动学院学科建设工作,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专业教师。
一、拟招聘学科方向
行政管理、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
二、岗位、基本条件与待遇
(一)高层次引进人才
华南理工大学“兴华学者计划”各层次岗位:包括“卓越学者”、“杰出学者”、“精英学者”、“青年学者”和“启航学者”等五个层次。
1.应聘条件
除达到华南理工大学“兴华学者计划”各层次岗位的条件外(参见网址:http://www2.scut.edu.cn/hr/2018/0502/c4435a264560/page.htm,请看通知附件中“申报文件节选”),还须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1)在专业领域有知名度和影响力,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论文标准要超过我校教授或副教授评聘标准两倍及以上。发表论文特别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2)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业绩不低于我校教授或副教授的评聘标准。主持过国家社科(自科)重大、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等科研项目者可优先考虑。
(3)海外毕业博士,或已在海外高校任职的老师,如具有在国际顶尖期刊发表论文的条件和潜力,可优先考虑,条件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体检合格)。
2.相关待遇
(1)聘任为教授或副教授,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待遇。
(2)高水平科研成果不仅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对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予以奖励,同时也按公共管理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再予以奖励。
(3)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兴华学者人才计划”入选层次的,享受该计划提供的岗位津贴、安家费(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
(二)骨干教师
1.应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后经历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学科研特别突出者,可放宽年龄限制。调入人员视实际情况而定。
(2)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经历,能够胜任课堂教学工作。
(3)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稳定的研究方向。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第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者可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体检合格)。
2.相关待遇
(1)聘任为教授或副教授,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待遇。
(2)高水平科研成果按公共管理学院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奖励,同时也按华南理工大学学校对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予以奖励。
(3)按照华南理工大学骨干教师相应标准发放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简历、科研成果、学位证书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byshen@scut.edu.cn邮箱。
四、有关说明
我们将及时审核您的材料,并通知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将安排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科研及教学能力考察。
五、联系方式
联 系人:神老师
电 话:020-87112562
邮 箱:byshen@s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