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学风建设“卓越工程”,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制订本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假类别
请假类别分为Ⅰ类、Ⅱ类、Ⅲ类三种请假类别。
1.Ⅰ类请假
班主任和学院领导批准的请假(不论病假还是事假),均视为Ⅰ类请假。班主任批假权限为三天(含三天),学院领导批准权限为三天以上。
须由学院领导批准的I类请假先将请假条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由年级辅导员递交学院领导审批。
2.Ⅱ类请假
班长同意并由任课教师批准的病假,视为Ⅱ类请假,此类请假期限为一天以内,Ⅱ类请假须在请假获批当日内将班长签署意见的书面请假条以及由医院(本规定特指: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华南理工大学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交本班学习委员处。
因特殊情况无法将医院出具的证明随假条一起交本班学习委员的,须在请假获批两日内(含获批当日)将医院证明补交本班学习委员。无医院出具证明材料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医院证明材料的请假均视为Ⅲ类请假。
对于II类请假不附医院证明的情况,女生不限次数,男生一学期不超过3次,均须宿舍长在假条背面提供意见并签名。
3.Ⅲ类请假
班长同意并由任课教师批准的事假,视为Ⅲ类请假,此类请假期限为一天以内,Ⅲ类请假须在请假获批当天将班长签署意见的书面请假条交本班学习委员处。
二、请假扣分
1.I类请假、Ⅱ类请假在年度综合测评中不予扣分。
2.Ⅲ类请假,一学期内累计不超过5次,每请假1学时扣德育分0.5分,请假一天按5学时计。
三、特别说明
1.经批假人(特指学院领导、班主任和班长)批准的请假条必须第一时间交本班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统一交任课教师批准。
2.学习委员必须在每门课第一堂课上课铃响起之前将请假条交任课老师批准。无请假条或每门课第一堂课上课铃后才交请假条给任课老师的,以及各班学习委员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假条无任课教师签名的,均按无故旷课处理。
寒暑假无法按时报到注册,也须办理请假手续,但若可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者请假条无须任课教师批准。
3.《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超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予以退学处理。”
4.本规定由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试行一年。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
请假类别 | [ ]Ⅰ类请假/[ ]Ⅱ类请假/[ ]Ⅲ类请假(请划“〇”选择) | |||||||
Ⅰ类请假:班主任和学院领导批准的请假。 | ||||||||
Ⅱ类请假:班长同意并由任课教师批准的病假(须附医院证明),1天以内。 | ||||||||
Ⅲ类请假:班长同意并由任课教师批准的事假,1天以内。 | ||||||||
个人信息 | 姓名: | 学号: | 班级: | |||||
电话(本人): | 电话(家长): | |||||||
请假日期 | 请假天数: 天 | 开始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 请假总学时: | |||||
说明:①一节课按1学时计;②请假不涉及上课,请假1天按5学时计;③I、II类请假,不填写“请假总学时”;④III类请假,学院核实并按“请假总学时”进行登记。 | ||||||||
请假理由(本栏不够,可另附页):
学生本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批假人意见: [ ]同意/[ ]不同意(请划“〇”选择)
批假人(班长/班主任/学院领导)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任课教师意见 |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请假学时 | 具体意见 (请划“〇”) | 任课教师签名(若不同意,请勿签名)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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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课前交来假条; [ ]同意,课后交来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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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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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课前交来假条; [ ]同意,课后交来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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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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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课前交来假条; [ ]同意,课后交来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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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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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课前交来假条; [ ]同意,课后交来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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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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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课前交来假条; [ ]同意,课后交来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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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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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课前交来假条; [ ]同意,课后交来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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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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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课前交来假条; [ ]同意,课后交来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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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①经批假人批准的请假条和单独交任课教师备案的请假条都必须第一时间交本班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统一交任课教师批准。②无假条或每门课第一堂课上课铃后才将假条给任课老师者,以及各班学习委员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假条无任课教师签名者,均按无故旷课处理;
个人信息 | 姓名: | 学号: | 班级: | |||
电话(本人): | 电话(家长): | |||||
请假日期 | 请假天数: 天 | 开始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 本课程共请假 学时: | |||
说明:一节课按1学时计; | ||||||
请假理由(本栏不够,可另附页):
学生本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温馨提示:①经批假人批准的请假条和单独交任课教师备案的请假条都必须第一时间交本班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统一交任课教师批准。②无假条或每门课第一堂课上课铃后才将假条给任课老师者,以及各班学习委员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假条无任课教师签名者,均按无故旷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