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14 浏览量:12

材料学院研究生各班级: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部分企业单位在我院设立了捐赠奖学金。现就我院2024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为学制期限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各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对象、年级范围、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按照捐赠协议的相关要求执行(见附件1)。

2.研究生阶段所有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奖学金,不得重复使用;如申请不成功,成果可以继续使用。

3.已提交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同学如需申请社会捐赠奖学金则须重新提交奖学金申请表。

4.已获得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社会捐赠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每人仅可申请一项社会捐赠奖学金,学院对申请名单进行第一轮公示;申请者如需要更换奖学金申请类别,可根据公示名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调整。如重新提交申请,则第一次申请作废;所有申请以第二次提交为准,不再调整。

2.学生申请需提交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2-7,其中,金发科技奖学金填写附件3,温氏筠诚奖学金填写附件4,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填写附件5、附件6、附件7);

(2)相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导师签字(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请按照“附件8”指引进行操作打印)。

(3)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详见(附件1)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及备注信息。

3.提交时间:

申请者于9月18日中午12点前连同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交至麟鸿楼103室;同步填写科研及获奖情况统计表(表格见下面链接)

【腾讯文档】2024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表(研究生https://docs.qq.com/sheet/DS0l3c0Fzbm9kU3FJ?tab=BB08J2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曾经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在本次申报社会捐赠奖学金时重复使用。

2.获得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捐赠奖学金(新豪方“创未来”科技创新竞赛奖除外)。

3.申请人要确保参评奖学金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4.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5.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丘老师    联系电话:87110265    地址:麟鸿楼1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4日

   附件1:2024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温氏筠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6:彩霞展翅奖学金学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7:“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导师推荐书.doc

   附件8: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操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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