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3级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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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通知》的要求,经学生个人填报志愿,学院根据分流原则进行各专业分流,现将2023级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发邮件至ghlinan@scut.edu.cn,联系电话:8711190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