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组织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日期:2023-03-21 浏览量:1638

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引导学生会(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校团委拟开展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于2022至2023学年在学院研究生分会班级班委任职,截止2023年3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无挂科现象。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学院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在学生会组织工作服务同学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在推动学生会组织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定:

1)有过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学校学院相关要求);

2)有过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的;

3)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的;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荣誉10人

 四、评选程序

1.申请者填写《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骨干”申报表》(附件一)

2.学院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在所在单位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校团委;

3.校团委对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骨干”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12:00前;

2.提交材料:

1)附件一《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骨干”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二《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骨干”推报汇总表》电子版

2)附成绩单(可以是系统截图)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

3.提交方式:

1)纸质版:送到麟鸿楼103室进门学生助理处

2)电子版:以“年级+姓名”文件夹打包命名,申报表统一以“张三+xxx申报表”命名),发到邮箱:machao1750556996@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丘维  联系电话:020-87110265

  附件1: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骨干”申报表.doc

  附件2: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骨干”推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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