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2022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我校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6日24:00,此后不再受理申请书以及任何申请书修改的相关事宜。请项目申请人依时提交申请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
二、申请人事项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和忘记密码的申请人请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开通。
2、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和科研诚信须知、以及项目指南中各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
3、涉及动物/人体伦理的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伦理审查,并将伦理审查审批表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动物伦理证明请申请人个人按照以下链接流程办理:http://www2.scut.edu.cn/lac/2017/1112/c12949a229106/page.htm,人体伦理证明请参照附件1办理,并于2月14日(周一)中午12:00在伦理系统提交(无账号申请人请于1月30日申请注册,网址详见附件1),由附属医院统一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4、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说明》(附件2)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报项目预算,各预算科目均无比例限制;存在合作单位的,应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经费分配情况。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协议无需提交至基金委;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申请人仅须对项目的直接费用编报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
5、为提高重点类、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杰青、优青等100万以上项目申请质量,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于2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2月21日(周一)10:00前将申请书初稿纸件(封面注明姓名、学院、申请代码)1式2份交到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科。
三、其他事项
1、学院将针对人才类项目(杰青、优青)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请相关老师于2月13日之前将申报书草稿版发送至本邮箱。
2、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项目、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应签订合作申请协议(附件3),请您于2月28日(周一)之前将合作协议书交到麟鸿楼105室。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按照指南要求签订。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 | 内容 | 要求 |
2.14(周一) 上午12:00前 | 人体伦理证明材料 | 按附件1要求办理 |
2.21(周一) 上午11:00前 | 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评议重点类人才类项目 | 重点、人才类项目申请人将初稿1式2份交到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科 |
2.28(周一) 17:00前 | 合作单位协议等需盖章材料 | 提交合作协议给科研秘书 |
3.6(周日) 24:00前 | 申请书网上提交,受理截止 | 逾期提交取消申报资格 |
3.7(周一) | 学院形式审查 | 不接受个人申请退回修改 |
3.11(周五) | 学校形式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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