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日期:2019-06-05 浏览量:694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华南工研〔2018〕54号),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我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在进行统考的同时,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为保证公平、公正、有序地实施该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招收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材料学院)所有学科和专业。

   2.招收导师:学院所有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博士生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

   3.招收组织与原则:

(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负责审核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设立招生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各系、所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3)设立资格审核小组,由相关学科或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4)按照专业或学科设立考核组,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

(5)招收原则: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2019年招生简章),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除此之外,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术型博士生

  1. 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突出的科研成果或贡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申请者应为化学、物理、材料、生物专业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且其就读的本科或硕士专业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达到B-以上; 或就读于中国科学院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在国(境)外知名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后一年内。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能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但对于科研成绩突出且报考全日制博士的往届生可放宽至毕业后两年内(由博士入学时间算起限),其资格须经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

  2. 申请者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3.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26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90,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申请者入学后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2)已在英文国际本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 跨学科门类申请者须经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讨论全票通过,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5. 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单证(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选拔。

(二)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 申请者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 申请者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工程博士招生领域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3.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6 (折合百分制 60 分)或雅思(IELTS)≥6. 0 或托福(TOEFL)≥90 ,GMAT、GRE 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申请者入学后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2)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奖励主要完成人可适当放宽英语要求。

  4.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须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经历和能力。

三、申请材料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及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2.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其他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3.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填写材料:《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的推荐信等报名系统下载的相关表格。  

   4.其他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申请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专业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

  2.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将申请材料一次性送交(邮寄)至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同时缴纳考试费;具体报名流程以及材料寄送参见《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学院资格审核

  (1)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审核小组成员一般由相关学科或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

  (2)资格审核小组按学院统一制定的考核要求,独立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审核结果有A、直接通过;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C、不通过;工程博士生审核结论有:A 直接通过、C 不通过)。学院汇总审核小组成员的审核结果,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申请者的最终审核结论,并将审核结果填写在“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

   4.学校审核

(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审核结果后依据相关实施细则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审查及复核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将申请考核制学校审核结果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审核结论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

(3)学院负责将经过学校公示无异议的最终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考生。

取得A类直接通过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取得B类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资格的申请者需参加该专业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为C类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得报考该专业。

5.学院专业考核

(1)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专业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须由5 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如本专业博士生导师人数不足5 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若专业考核期间,考核小组成员小于5人参加,视为考核无效,须重新组织;

(2)考核形式:面试。

面试形式为口语,面试重点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每位考生准备15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5分钟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5分钟的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5分钟的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面试专家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3)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学院留存,保存备查期限为4年。

五、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

  2.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跨学院调剂、跨一级学科调剂等跨度较大的调剂录取需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调剂到非申请考核制专业。申请考核制不得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否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 申请考核制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这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博士生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六、其他

  1.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于申请考核当年内向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纪监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 本细则由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今后教育部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麟鸿楼106室

   邮 编:510640

   联系人:冯一冰

  Email: msybfeng@scut.edu.cn;

  联系电话:020-22236029(学院)

                     020-8711340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020-87110195(学校纪监办公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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