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现将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资助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孤儿或单亲家庭或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3)父母劳动力弱或下岗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额度
原则上资助金额不低于2000元/人。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12月6号(下周三)前完成。
(1)填写纸质版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院留存)。12月6号(下周三)前交给班长,班长统一收齐后交至麟鸿楼109。
(2)填写纸质版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需乡(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12月6号(下周三)前交给班长,班长统一收齐后交至麟鸿楼109。若时间来不及,可将盖了章的扫描文件打印下来。
(3)填写电子版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情况汇总表》,12月6号(下周三)前发送至邮箱317485504@qq.com。
2.学院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资助工作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并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及金额,结果须在学院内部公示。
3.获资助名单报学校备案。
联系人:钱老师 22236309
附件1: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审批表.doc (33 KB)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doc (38.51 KB)
附件3: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信息汇总表(报学工处备案).xlsx (10.28 KB)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