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科研经费等入账业务办事流程的通知
日期: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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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3月1日起,请需要办理入账业务的师生于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将入账资料送交至财务处科研经费办。财务人员审核并收取资料后,经办人即可离开。下午为财务人员集中处理单据时间,不再收取资料。
财务处将于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后续流程。需开具普票或收据的,相应电子票据将直接发送至经办人指定邮箱(有短信通知),经办人无须再来财务处办理;需领取盖财务章的银行进账单的,请于三个工作日后到财务处结算科28号窗口领取;需开具专用发票的,于每个工作日上午现场办理。
后附:办理经费入账所需资料及开发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