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易制爆化学品及精神类药品管控政策宣贯会的通知
日期:2018-12-24
浏览量:520
院内各单位: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因其可以作为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受到公安部门的严格管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 1511—2018]于2018年8月发布,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由于我校学科快速发展,研究领域不断延伸,涉及到了精神药品管控类药品及新精神类活性物质的使用及检测。为宣贯相关管控政策,学校定于12月27日举行专题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培训对象:各二级学院(含校直属单位、国家级重点科研机构)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学校、学院测试平台管理人员,易制爆、精神药品使用团队的指定教师代表1名、研究生代表1-2名。
2.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下午15:00-17:30
3. 培训地点:逸夫科学馆2楼报告厅
4. 培训内容: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