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本科教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8-05-21 浏览量:410

日期: 2018年05月21日   浏览量:681

学院全体老师: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十三五”本科教材建设实施方案》(华南工教〔2016〕15号)精神,为更好地迎接新一轮教学改革,进一步推动我院教材建设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研究,学院决定组织本科教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提供配套经费与条件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注重导向、确保质量、打造精品”的建设原则,建设高质量、高水平、有特色的本科教材。

二、申报要求

申请教材立项建设的负责人(主编)须是学院在编在岗或离退休教师,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及五年以上教学经验。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或成套教材应合并申报。申请立项建设的教材出版社级别需达到B级以上(含B级,见附件1)并预期获批校级“十三五”规划教材,或是国家级或教育部统编教材。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上报学院。提交申报表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申报表一式两份上交给教务员。

(二)学院将组织专家针对立项申请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教材内容的系统性、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审,2018年遴选出2个项目进行立项。经专家评议、公示后,公布立项建设名单。

四、项目管理与结题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立项的教材建设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到期结题验收,结题形式为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

(二)凡经立项建设的教材,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为有效。

(三)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承诺的期限完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书面延期申请。

五、资助与奖励

(一)经费资助。对于立项项目,学院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基准经费为100000元/门,立项后即拨付经费。

(二)若项目立项后获得更高级别的规划教材称号,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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