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科研合同审核、投标业务审批与横向项目过程管理等业务办理流程
日期:2018-03-30 浏览量:624

   按照学校相关安排,本着“信息多跑路,师生少跑腿”的精神,成果办对横向合同审核、投标业务审批及横向项目过程管理等业务从2019年9月30日起实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一、横向合同审核

1、项目负责人在签订横向合同之前,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成果办,然后选择科技合同预审核功能)链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或直接经由门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

重要提示:必须使用项目负责人的账号进行操作。

2、合同预登记须详细填写合同相关信息,并上传合同电子文本(可为word/pdf),完成后需点击提交;须企业先盖章的合同,请在甲方信息-备注栏里备注甲方先盖章。

3、由学院(二级单位)对合同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审核,其中,200万(含)以上合同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4、合同退回,对于有问题的合同,各级审核人员都可通过系统将合同直接退回至项目负责人处,并由项目负责人将合同修改完善后重新按流程进行提交,各级审核人员退回时可在系统内附具体修改意见;

5、合同审核完成后:

1)30万以下合同或需要企业先行盖章的合同,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打印,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或企业盖章后,送至1号楼校务服务中心二楼盖学校合同章。

重要提示:项目负责人须保证纸质盖章合同与系统内审核通过并留底的电子版保持一致。

2)其他合同,由成果办工作人员打印并盖好学校合同章后,通知项目负责人到1号楼校务服务中心二楼领取。

重要提示:可由他人代领,但领取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校内安全研究承诺书(在设备处主页下载)。


二、投标业务及横向项目过程管理业务审批

1、投标业务是指项目负责人代表学校参与其他单位组织的各类项目招标的申请业务。

2、横向项目过程管理业务包括:

1)合同变更申请。如变更甲方主体、变更合同金额、变更合同计划事项等,系统审核同意后再签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不需要走网上合同审核流程;

2)用印申请。如盖学校公章、学校法人章、学校证明章等;

3)学校证件使用申请。如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学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学校账户开户许可证、学校资产负债表等;

3、项目负责人需要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关键字“投标”、“其他横向业务”)链接进入申请页面,进行相关申请操作;

重要提示:必须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进行操作,其中投标业务办理人和后续横向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个人;

4、按照提示如实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填写用印种类与数量,勾选需领取的材料;

5、投标业务须上传全套投标材料电子版,其他横向业务须上传待办理的文件材料电子版(可为word/pdf文件),涉及到用印的文件必须上传;

6、由学院(二级单位)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审批,其中投标业务审批通过后,将公示三天;

7、审批不通过,对于有问题的申请,各级审核人员都可通过系统直接将申请退回至项目负责人处,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提交,各级审核人员退回时可在系统内附具体修改意见;

8、审批通过或公示三日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可登入系统自行打印审批单,凭审批单至相应部门盖章或领取相关材料。


三、其他事项

1、上述业务开通后,成果办原则上不再接受现场申请;

2、横向入账等本通知未涉及的业务,将维持原有流程不变,办理地点为1号楼校务服务中心二楼;

3、如有疑问请联系:章文、寇灵梅、倪建龙 联系电话 87110537。


附件:横向科研合同审核、投标业务审批和横向项目过程管理业务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指南:横向科研合同审核、投标业务审批和横向项目过程管理业务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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