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保障我院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与国有资产的安全,结合学校的《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责任书》,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职责
1、各实验室的负责人为该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实验室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的归集与管理,做到实验室安全档案的完整、准确、有效。。应妥为归集管理的档案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安全操作守则、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记录,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核记录,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仪器设备采购维保记录等。
3、组织每月一次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需要学校或学院协助完成的整改工作或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给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采取应急预案。
4、使用、管理以及装修实验室过程中要确保实验室状态良好,保证实验室内外结构及公共设施的安全和完整,严禁擅自改变房屋隔断和改建、封闭楼内公共场所。
5、要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实验室安全操作守上墙,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6、坚持实验室安全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研、教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之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组织对进入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
7、星期六日、节假日、夜间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未经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书手续,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及相关服务。
8、对于教学、科研工作中需要使用、购买、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严格对申购、使用、回收的全过程进行把关。
9、必须制定各种实验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按预案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院安全负责人和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二、奖惩
1、根据实验室安全专家小组的检查、评比结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实验室,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实验室,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拒不改正者,除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外,学院在实验用房、招生指标方面也会做出相应的处理。
2、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的,或学校、学院对其所管理使用的实验室的同一安全隐患,两次提出整改意见而其未采取实质性整改措施的,追究有责任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责任,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实验室、学院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遇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盖章) 实验室名称及房号:
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字):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