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与国有资产的安全,结合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书,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实验中心主任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根据“谁使用,谁负责”逐级、逐间落实到人,明确责任与权力。
二、实验中心主任必须将安全工作纳入到实验室管理工作之中,并作为考核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三、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落实制度上墙,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四、实验室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需要学校帮忙完成的整改工作或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给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采取应急预案。
五、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研、教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之前,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师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六、星期六日、节假日、夜间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和岗位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书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实验室可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
七、对于教学、科研工作中需要使用、购买、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严格对申购、使用、回收把关。
八、实验室必须制定安全各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九、次责任书一式两份,实验中心、学院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遇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盖章) 实验室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