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党员责任岗
发布时间:2021-06-01        浏览次数:650

为加强实验室基层党员的管理和建设,进一步规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营造安全的实验室环境,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环境与能源学院于2018年开始实行了实验室安全党员责任岗。在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的前提下,党员应突出管理和责任。现因部分研究生毕业,加之新冠疫情的影响,学院实验室曾封闭一段时日,党员责任岗的名单需要更新。为此,本学期学院重新梳理了实验室安全党员责任岗名单,并重新制作了统一的铭牌。由于更换铭牌量大,2021527日晚,环境与能源学院土壤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召承接了更换铭牌的任务,集合支部党员参与。

在支部书记蔡海明同志、马遥同志、王梦婷同志的带领下,支部党员先将打印好的党员铭牌根据党员所属实验室进行裁剪。随后,各位党员同志分为三组,一组核对每个实验室党员名单,一组将党员铭牌贴在背景板上,一组将铭牌版粘贴在各个实验室门口。所有铭牌整理好后,再将其放入铭牌板中。






任务完成后,土壤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的党员同志分别表示本次活动非常有意义,是切实服务同学的行为,践行了“我为师生办实事”的号召,同志们在活动过程都感受到作为党员的义务和责任,希望大家以后能多参与党员活动。

实验室安全党员责任岗符合学院实际,意义重大。党员操作人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能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和使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能深化党章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让党员在日常生活中“亮身份、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