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附件1),强化师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二.时间安排。学院需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依据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表1)推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等工作。原则上第一学期应完成开题工作,答辩工作不得早于第二学期第11周前进行。
表1 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1 | 完成选题工作 | 2014年12月15日- 2015年1月16日(第16-20周) |
2 | 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 2015年3月2日-3月20日(第1-3周) |
3 | 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中期考核表),形成自查报告 | 2015年4月20日-4月24日(第8周) |
4 | 教务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抽查工作:抽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中期考核表),检查学院自查报告 | 2015年4月27日-4月30日(第9周) |
5 | 完成毕业论文查重和答辩工作 | 2015年5月25日-6月12日(第13-15周) |
6 | 录入毕业论文成绩 | 截止到2015年6月19日(第16周) |
7 | 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获奖名单及论文(压缩至5千字电子版),教务处审核并颁发优秀毕业(论文)证书 | 2015年6月15-26日(第16-17周) |
三. 论文检测。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界定标准为:以完整的段或句作为比对单位,文字重合率(指毕业设计(论文)与有效比对库的重合字数占论文总字数的比例)不超过25%(含25%)的视为合格,超过25%的视为不合格。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重合率不得超过10%。
首次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给予一次修改后再次检测的机会、且不能被评为“优秀”论文;修改后仍然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需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若认定存在严重抄袭,则作为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处理。
四.论文评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论文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其中,指导教师只需给出平时成绩(占论文总成绩的20%),并提供论文审阅意见;由两位专家(不包括指导教师)评阅论文,填写《专家评阅意见书》并给出评阅成绩(取两者平均分,占论文总成绩的40% );答辩成绩占论文总成绩的40%。
五.双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原则上双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普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一致。
五山校区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87110736,电子邮箱:fwjiang@scut.edu.cn;大学城校区联系人:沙老师,联系电话:39380108,电子邮箱:xwcb2004@scut.edu.cn。
教务处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及各类表格(学生和指导教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