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学院2024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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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我院追加名额(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与第一批分配的名额一致。现将2024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博士生国家奖学金

(1)第二批博士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由院系从已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名单中评选确定。因此,现将评审结果的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学号

第一批推荐获奖

最终推荐获奖

钟雪

202110180921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毛会军

202210180829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李奇

202210181003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王艳婷

202110180794

校长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史峰

202111081196

校长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黄奕丹

202110181078

校长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聂子川

202210181024

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

 

(2)根据相关通知,我院目前还有3个校长奖学金名额待评审递补。有意参评的博士生,请在11月4日上午11时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红楼208。第一批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已经提交了相关材料的学生,若在统计时间内无新增科研业绩材料,无须重复提交材料。

 

2.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1)第一批已经获得推荐获奖的学生,自动获得第二批推荐资格,当前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学号

第一批推荐获奖

最终推荐获奖

唐琦婧

202220104804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白文琦

202220104407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姚凌涵

202221006096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胡文通

202220104724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赵旭凯

202221007000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杜宇

202321006730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耿世华

202321005889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陈宁

202320104428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吕潇洋

202320104638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王小瑜

202320104967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

 

(3)根据相关通知,我院目前还有10个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待评审递补。

有意参评的硕士生,请在11月4日上午11时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红楼208。第一批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已经提交了相关材料的学生,若在统计时间内无新增科研业绩材料,无须重复提交材料。

 

2024年硕士国奖指标分配基本原则(第二批)

系别

2022级

2023级

学生人数

下达指标

学生人数

下达指标

城市规划系

60

1

57

1

风景园林系

37

1

36

1

建筑系

154

3

186

3

合计

251

5

279

5

下达指标是初步分配名额,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后续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3. 社会捐赠奖学金

因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开展,可能导致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学院推荐获奖名单需要调整。有意参评的博士生、硕士生,请在11月4日上午11时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红楼208。第一批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已经提交了相关材料的学生,若在统计时间内无新增科研业绩材料,无须重复提交材料。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默认为社会捐赠奖学金的申请材料,无须重复提交。

 

二、评审条件及评审组织工作

 

由院(系)自行制定的具体评审条件、评审细则及评审组织工作,参见下列文件。

文件名

文件的用途

附件1:建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2024)

涉及具体的评审条件、及评审组织工作

附件3:建筑学院研究生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4-2025)

涉及科研业绩的计算方法,依据该文件填写《附件4: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

附件2:建筑学院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

涉及社会实践积分的计算方法,依据该文件填写《附件5:社会实践积分详情表(硕士需填写)》

 

三、评审材料递交

 

以下材料需要上交,请按下列顺序摆放,并用夹子夹成一份,以免丢失。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需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该文件上交前,导师推荐意见须获得导师签名确认。

2、《附件4: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及其科研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一的科研业绩证明材料的摆放顺序与《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中所需材料的罗列顺序一致,整体的科研业绩证明材料按论文发表、论文竞赛、学科竞赛、专利发明这一顺序进行排列。

3、《附件5:社会实践积分详情表(硕士需填写)》。担任院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文体志愿活动等已经在学院备案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不由辅导员掌握的社会实践参与名单、之前尚未公示的社会实践名单等情形,申请人需依据《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请于11月4日上午11点前提交至建筑红楼208王老师处(联系电话:87111172),电子版材料可用U盘等设备存储后携带。有意参与上述评奖的同学,请于11月3日上午12点前加入qq群951100763,具体工作的开展将会在群里及时公示。

 

附件1:建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2024).docx

附件2:建筑学院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docx

附件3:建筑学院研究生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4-2025).zip

附件4: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5:社会实践积分详情表(硕士需填写).xlsx

附件6-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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