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筑学院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现开展2023至2024学年院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2023至2024学年在各班级委员会(含正副班长、班团干部)、党支部、学院研究生会、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学院党建工作室任职的研究生。
二、考核流程
各组织成立年度考核小组,由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组织内代表、一般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组织的评定等级名额分配、评定细则制定和评审工作等,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决策。
三、考核结果的名额分配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小于等于总人数的30%,获得良好等次的人数原则上小于等于总人数的40%,获得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数不限。等次人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担任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级可转化社会实践积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社会实践分数原则上分别是6分、4分、2分、0分。2023至2024学年的社会实践积分纳入2024至2025学年的评奖评优。不进行年度考核的组织,其成员的履职经历原则上不可申请转换社会实践积分。
五、考核结果的上报
请各组织在2024年9月2日上午10点之前,将附件1《XXX年度考核结果上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07142337@qq.com,纸质版在组织负责人签名后交往建筑红楼208研究生辅导员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