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先进个人风采,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华南工学〔2021〕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工作。
一、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3.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4.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5.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6.体质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7.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33%,本学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38%;
8.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及以上。
(二)评选程序
1.免申请。各类奖学金评选完成后,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荣誉称号模块将自动生成“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学生名单。
2.推荐。院(系)辅导员于11月1日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批“三好学生”推荐名单,名单在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审核。学校对各院(系)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的“三好学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三好学生”名单,并在学校门户、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上公示。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申请条件,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院(系)团委及院(系)学生会副部长或以上职务,或任班长、团支书等职务),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比例不超过当年院(系)“三好学生”人数的20%。
(二)评选程序
1.申请。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手写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递交至27号楼302,学院将组织评选.
2.推荐。学院于11月5日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批“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名单在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审核。学校对各院(系)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的“优秀学生干部”资格进行审核,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在学校门户、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上公示。
三、十大三好学生标兵
(一)评选条件
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体质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本学年度荣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荣誉称号;
2.必修课各科首次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
3.获得国际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前二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5.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二名(或二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负责人;
6.获得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负责人;
7.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
8.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按照评选条件提交申请,包括撰写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并填写和各类证明,于10月18日(周三)下午五点前将纸质版送至27号楼302,电子版发到xiaoxiao@scut.edu.cn.
2.初赛函评。学校收集材料后,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决赛入围名单并予以公示。
3.决赛展示。学校统一组织现场答辩环节,入围决赛选手进行展示,评选出2022—2023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及“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提名奖。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