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应届毕业学生就业《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工作,学校近期将统一集中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学生离校后将不再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 学生填写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学生婚育状况证明表.doc,其中“声明”部分要学生本人填写;
2. 已婚和生育的学生需提交结婚证和计生档案复印件;
3. 院(系)填写“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将该表与审核好的婚育情况登记表(每人一份)统一拿到计生办办理。
二、注意事项
1. 自2021年6月起,计生办原则上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均由各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部分学生原已办好证明的不需再办理。
2. 请各位毕业生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就业、研究生入学、档案挂靠等情况将用到),计生办不再重复办理。
3. 应届毕业生户口原未迁入学校的,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请在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如需在学校办理的,请毕业生本人提供户口原件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4. 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个人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请在师生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三、资料提交
请各位同学如实填好《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学生婚育状况证明表》纸质版文件,并在“声明”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亲笔签名,于5月27日前交给各班班长。
请各班班长收集整理本班同学提交的婚育状况证明表,并填写附件2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xls电子版文件。请各班班长于5月27日前将本班同学婚育证明纸质版材料交至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红楼218),电子版发至辅导员邮箱:本科生发至hyshen@scut.edu.cn,研究生发至arjtian@scut.edu.cn。
逾期将不予办理。
注:再次提示,已婚已育的学生需同时附上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等计生档案复印件;如户口未迁入学校仍需在学校办理的,务必提供户口原件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