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高效、及时、顺利地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办理要求:
1.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户口迁往单位的,《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2.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户口可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3.国内升学的毕业生:户口需迁往被录取高校,《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与高校集体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4.境外留学的毕业生:户口可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5.延期毕业的学生:按真实情况填写延期毕业原因及期限,户口仍保留在学校。
6.因特殊原因办理了“暂不派遣”手续的毕业生,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名单,保卫部(处)根据名单统一办理手续。
二、集中办理户口迁移工作安排:
1.请户籍在本校的同学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2021年版).docx。
2.资料提交:5月27日前,请各位同学将《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2021年版)》电子版(word),文件以“户口迁移登记表+姓名”命名,交给各班班长。班长确认无误后,统一打包后发给辅导员老师。本科生发至hyshen@scut.edu.cn,研究生发至arjtian@scut.edu.cn。
3.迁移证领取:统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需本人于离校前到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建筑红楼218)找辅导员领取,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后续通知。
三、工作单位变更及户口迁移证过期情形:
1.市外改市内迁移: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的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更改手续。
2.市外迁移: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就业报到证》到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办理。
3.户口迁移证过期: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到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办理。
四、注意事项:
1.目前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须在5月31日之前归还(可委托校内人员办理),为了不影响户口迁移工作,从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再借出,如需借用户口办理各类签证、公证、婚育证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应聘和购房等请务必在5月31日前办好。
2.在学校统一办理时间内,未提交《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毕业生,由本人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凡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离校系统手续不予通过。
请各院(系)将通知要求认真传达到每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同时落实应届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责任制,专人全程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料,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保证毕业生正常离校,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
联系方式:
1.五山校区:保卫部(处) 电话:87111440,地址:1号楼师生服务中心2楼16、17号窗口
2.大学城校区:大学城管委会办公室保卫科 电话:39380170,地址:B1—4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