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及限额
申报人须立足广东省教育实际,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附件1)要求及选题指引(附件2),围绕教育教学领域改革关键问题,深入探索办学模式、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的新模式、新路径、新亮点,着眼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的理论创新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每个单位限额申报1项,各单位须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附件1),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请各位老师于5月17日(星期一)前将《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附件3,一式两份,需申请人签字,无需单位盖章)及汇总表(电子版)交至红楼109室何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和申报书电子版发至hetianyu@scut.edu.cn ,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项目报送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7112365
教务处联系人:刘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87110750.
附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2: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选题指引.pdf
附3: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wps
附4: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