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心理育人工作,构建心理健康教育长效机制,健全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现需组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请各学院完善“四级”预警防控体系,按要求组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于2019年3月15日前,填写附件1: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名单.docx,
附件2:学院心理委员名单.docx,并将电子版发送yuyuanliang@scut.edu.cn,纸质版送至五山校区海丽文体中心328或大城校区B9南座212。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