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浏览次数:759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心理育人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家卫计委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8年春季大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粤教思函〔20181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预防心理疾病;所有在校学生在学期间接受不少于两次心理健康状况测试,学校现启动2016级本科学生及2017级研究生测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安排

1.测评对象: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和博士)

2.测评时间:2019318日至201941

3.测评方式:线上测评。本次测评沿用2018年新生测评系统及其测量量表。

4.主试人选:年级辅导员,负责学院测评工作总体跟进与监督。

5.注意事项:此次测评由各学院进行学生信息管理和数据导入,具体操作见附件2019年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操作指南.docx

6.其他事项:联系人:余远亮;联系电话: 87110886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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