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要求,落实教育部“2025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25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9日)
各二级单位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见附件1)要求,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并深入开展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根据近期学校开展的实验室安全督查情况,各单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化学安全:化学品超量存放,易制爆化学品无双人双锁,化学品混放(酸碱、固液、有机、无机),管制类化学品无专柜,气瓶未固定,气路无标识,易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无报警装置,通风橱下放腐蚀试剂,试剂混放无标签,实验环境差未清理,废弃物处理无托盘等。
2.生物安全:无等级备案材料,动物检疫无证明,生物类废弃物(针头锐器、动物尸体第)未按要求分类处置,无专用生物垃圾袋等。
3.辐射安全:辐射设备未做环评,场所无辐射警示标识,无剂量监测设备,人员未佩戴剂量计,无健康体检报告,随意处置辐射类废弃物,辐射源场所无监控等。
4.设备安全:无警示标识无SOP,无安全防护栏、罩,激光设备附近无护目镜,强电强磁未做专业防护,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定期检验,人员未持证上岗,烘箱空间紧张、毗邻放置危化品等。
5.实验室安全档案(参照检查项目表要求)。
(二)学校督查阶段(5月12—5月16日)
学校组织检查组就以上重点问题对各单位实验场所开展逐条核验,向各单位反馈检查结果。
(三)问题整改阶段(5月19日-5月30日)
各二级单位应根据自查及检查组反馈的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对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不折不扣落实隐患整改“回头看”。
(四)迎接教育部专家进校调研阶段(6—10月)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抽取高校开展进校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如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情况等。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须高度重视本轮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实施办法》的要求,利用“智慧实验室”系统,采取线上方式完成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全流程闭环,并对隐患实验室实施记分管理。
2.各二级单位应开展一次全员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宣贯工作,对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追责。
三、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单位将“2025年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填报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与盖章扫描版,于5月11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科邮箱sysgl@scut.edu.cn。
联系人:刘宇桓,联系方式:87111442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