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及专项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者:刘晓萍
  • 发布时间: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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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统一组织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为确保本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安排

(一)测评范围

2026级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测评时间

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三)组织形式

本次测评采用线上方式开展,各院(系)可集中组织实施。

(四)回访安排

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开展测评回访。

二、测评前期准备工作要求

(一)配齐专项工作人员

各院(系)须指定1名测评主管人员,一般由学院负责心理工作的专职辅导员担任;同时指定1-3名主试人员,一般由新生专职辅导员担任。主管人员负责本院(系)测评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落实,主试人员负责学生测评的具体组织实施。各院(系)须填写《XX院(系)2026年新生心理测评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经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18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各校区心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hgxlzx@163.com。

(二)统一加入工作群组

各院(系)测评主管人员及主试人员请于9月18日17:00前加入2026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QQ群(群号:1085251364),入群申请请备注:院(系)+姓名+身份(本科/研究生辅导员)。

三、测评专项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各院(系)心理健康测评主管人员、主试人员及新生辅导员。

(二)培训时间

1.五山校区:9月23日15:00-16:30;

2.大学城校区:9月24日14:30-16:00;

具体地点见QQ群内通知。

(三)培训内容

心理测评系统操作方法、测评工作规范及相关注意事项及测评后回访安排等。


联系人:冯雪晗 刘晓萍 

联系电话:87114452

XX院(系)2026年新生心理测评工作人员名单.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