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伍婧超
- 发布时间: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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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先进个人风采,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工学〔2025〕2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体质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本学年度荣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荣誉称号;
2.必修课各科首次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
3.获得国际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前二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5.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二名(或二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负责人;
6.获得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负责人;
7.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
8.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二、评选程序
1.院(系)推荐。院(系)按照评选条件推选符合资格的学生参评,撰写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并填写《2024—2025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10月17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报送至五山校区1号楼1126-3室或大学城校区B1栋412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adsa@scut.edu.cn。
2.初赛函评。学校收集材料后,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决赛入围名单并予以公示。
3.决赛展示。学校统一组织现场答辩环节,入围决赛选手进行展示,评选出2024—2025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及“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提名奖”。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名额要求:参评人数不超过1000人的院(系)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参评人数超过1000人的院(系)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2.强化责任落实: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推荐名额要求进行评审和择优推荐工作,并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本次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伍老师,联系电话:87110452。
附件:2024—2025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