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李若英
- 发布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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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以及捐赠方要求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且在学制期限内的本科生。捐赠方有其他要求的,以捐赠方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评选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3. 群众基础好,操守品行受到学生广泛肯定;
4.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5. 体质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排名全班前33%、学业成绩积分排名全班前38%。
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三、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及具体要求
各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评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附件4-7)一式一份;
(2)学生个人成绩单、相关获奖成果证明材料等其他证明材料——由学院根据评选资格、评选具体要求自行确定、审核。
2.各院(系)根据上述要求,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评审,确定本院(系)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院系填写《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院系评审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
3.院系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院系须于10月1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10月14日前将学院评审获奖名单录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并将获奖学生《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院系评审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五山校区1号楼1126-2,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其中新豪方“创未来”科技创新竞赛奖申请材料及对应的《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院系评审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广州国际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郑老师(F1-a206室)。
五、其他事项
1. 各院系须严格按照评审对象、评审资格、名额分配和评选具体要求做好评审组织工作,并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 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可兼得(新豪方“创未来”科技创新竞赛奖以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除外);
3. 申请审批表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院系意见处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4. 逾期不报或报送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六、各院系自行设立的社会捐赠奖学金由各院系参照本通知自行组织评审及发放工作。院系须于10月2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获奖者信息。
奖贷科电话:87111489 邮箱:adygb@scut.edu.cn
地址:五山校区1号楼1126-2
附件3-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学院评审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7:华南理工大学新豪方“创未来”科技创新竞赛奖审批表.doc
附件8:华南理工大学新豪方“创未来”科技创新竞赛奖励评选细则(试行).docx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