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题范围:广东省教育厅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重大项目(人文社科类)
二、申请结题时间:每年1-5月、7月-11月接受材料提交
三、鉴定结题方式:
①专家鉴定结题(详见第四到第六点、第八九点);
②申请免于鉴定(详见第七点)。
四、专家鉴定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研究周期内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后2个月内,联系社科处,提出结题申请;
2、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到社科处,社科处上报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详见第八点);
3、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同意、确定专家名单后,专家进行鉴定;
4、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鉴定意见修改完成后,提交1份结题材料纸质件最终版(含专家意见复印件)和电子版(含专家意见扫描件)给社科处存档(详见第八点);
5、社科处撰写结题函件和《“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备案表》,打印、盖校章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社科处通过机要交换方式),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邮箱kyc@gdedu.gov.cn;
6、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审核无误后,下发结题证书。
五、专家鉴定方式
(一)会议鉴定、结题。一般由同行专家到课题单位进行会议鉴定。程序:1、主持人陈述研究成果。2、专家组审读课题成果、提问、答辩。3、专家组写出课题的结题鉴定结论。4、专家组汇总集体意见填写《会议鉴定表》。5、课题鉴定结题后,课题组根据意见修改。
(二)通讯鉴定、结题。将鉴定、结题材料送同行专家,由各专家填写《通讯鉴定表》,其中须含专家组组长综合意见。
(三)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鉴定与会议鉴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六、专家要求
5-7位正高级专家,包括同领域研究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同一单位专家人数不超过2人。
七、申请免于鉴定流程
(一)研究成果标注基金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二)课题负责人按照下文第八点提交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给社科处(不含专家会议或通讯鉴定表),由社科处初审、准备结题函件和备案表报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
八、材料清单和要求
(一)上报省教育厅
一)清单:①验收申请函;②《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③项目合同书复印件;④成果复印件(专著须交原件);⑤验收推荐专家名单(推荐10名在本领域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专家,包括同领域研究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正高级、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2人)。
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二)社科处存档
课题负责人按照①《结项审批表》、②专家鉴定意见(申请免于鉴定,不用提交)、③项目申请书(合同书)以及④成果复印件(专著须交原件)、⑥变更申请表装订或胶状成册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社科处邮箱scuta21@scut.edu.cn。
九、其他
本指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各类项目结题验收指引》,结合学校情况改编。具体变动以当年立项通知和结题要求为准。
社科处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20-87110383
社科处邮箱:scuta21@scut.edu.cn
附件3: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