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为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新时代信访工作实际和《信访工作条例》贯彻工作,突出信访工作当前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理论研究,现开展2022年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开展理论研究。
二、课题方向
2022年信访理论研究项目参考选题方向如下:
1.健全完善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研究
2.信访监督机制研究
3.党的信访工作历史经验研究
4.信访工作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5.信访矛盾与社会风险研究
6.基层信访矛盾多元化解实证研究
7.法治信访文化研究
8.信访与社会心理研究
以上8个参考选题方向,第1选题为重大选题,第2选题为重点选题,其余为一般选题。
所有课题均采用公开申报的方式,经过评审后,择优立项。
三、课题要求
(一)研究要求。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新时代信访工作实际和《信访工作条例》贯彻工作,突出信访工作当前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申请资格和条件
1.本年度课题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选题方向参见《国家信访局2022年信访理论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2.信访理论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凡符合条件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国家信访局鼓励有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联合申请课题,共同开展研究工作。
3.申请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项目研究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或实践经验,在申请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基础,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
4.课题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同时期国家信访局对外发布的其他研究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能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申请项目的课题组全体成员必须从事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5.未完成上年度立项课题的,取消本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三)成果形式
2022年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未公开发表过的研究报告。一般课题篇幅要求在2万字左右,重点课题和重大课题要求在5万字左右。研究成果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承担。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工作从课题指南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4月1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填写《国家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公开申报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3)、《国家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一份,具体要求见活页下方填写说明)(附件4),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国家信访局研究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与纸质文本相同的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报送的材料,邮件标题请按照“选题序号+申报题目+申报单位+申报人”的格式填写)。
四、经费资助
研究课题由国家信访局给予经费资助,重大课题每个资助经费为10万元,重点课题每个资助经费为8万元,一般课题每个资助经费为5万元。研究成果通过评审后,颁发结题证书。课题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五、完成时间
1.中期报告。中期进展报告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前。为了解和确保研究进度和质量,项目办公室对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国家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表》(附件5),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至国家信访局研究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报送的材料,邮件标题请按照“选题序号+申报题目+申报单位+申报人”的格式填写)。
2.结项报告。课题完成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为保障工作进度,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并按时将研究成果和结项材料及其电子文档报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以电子邮件报送的材料,邮件标题请按照“选题序号+申报题目+申报单位+申报人”的格式填写)。逾期不再接收成果材料,并视为主动放弃结项评审资格。
六、结项材料
课题研究完成时,应提交研究成果及以下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一份(附件6)。
2.研究报告一式两份,编排格式要求如下:报告标题用方正小标宋小二居中;摘要用方正楷体三号;正文用方正仿宋三号,一级标题用方正黑体,二级标题用方正楷体,三级标题用方正仿宋加黑;文字间距为单倍行距;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为宋体五号附于文后。研究成果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
课题研究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为合格。
3.研究报告匿名处理材料一份。将课题研究报告进行匿名处理,删除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单位有关的信息,对应词句可以用XXX代替。如发现不符合匿名处理要求的,退回修改。
4.摘要两份,一份500字,主要内容是研究成果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供报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阅;一份3000字,供编印出版信访理论研究成果汇编使用。摘要编写格式同研究报告格式。
5.研究成果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内容包括研究报告及匿名处理材料、两份摘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以电子邮件报送的材料,邮件标题请按照“选题序号+申报题目+申报单位+申报人”的格式填写)。
七、研究成果的公布与使用
国家信访局将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筛选,优秀研究成果将结集出版,部分优秀研究成果将在信访理论研讨会上交流,或推荐到《人民信访》、国家信访局网站以及其他学术类期刊发表。具有重要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工作成果,经汇总整理摘要报送中央领导同志,或印发全国信访系统参阅。
八、其他注意事项
信访理论研究项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由项目负责人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在中期检查阶段向国家信访局研究室提交书面申请:(一)变更项目负责人、增补课题组成员或调整课题组成员排序;(二)变动项目名称;(三)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四)改变最终成果形式;(五)项目延期完成,项目立项后,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研究时间,可以提出延期结项申请,经批准后执行。项目一般只批准一次延期申请;(六)撤销项目;(七)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在项目验收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项目予以撤销:(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二)经中期检查仍未启动的项目;(三)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四)第一次结项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申请结项,仍未能通过;(五)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六)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七)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批准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八)严重违反财务制度;(九)其他违反信访理论研究相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信访局研究室法规处
通信地址:北京邮政1706信箱国家信访局研究室
邮政编码:100017
联 系 人:吴风华
联系电话:010-83087891
电子邮箱:faguichu@mail.gjxfj.gov.cn(接收电子文本)
备 注:所有以电子邮件报送的材料,邮件标题请按照“选题序号+申报题目+申报单位+申报人”的格式填写。
附件:
社会科学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