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公司〔2024〕5号
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维护所有者权益,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资产经营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资产经营公司所属的全资、控股企业: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华工西湖苑宾馆有限公司,广东华南理工大学造纸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华新科智造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新视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工作要求
1.按照企业所适用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细则,认真填报《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分表》,撰写《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自评报告》,逐项分析说明考核目标,提供相关计算说明材料。
2.按照企业所适用考核制度,提供相关的年度薪酬情况。如实填报企业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情况表和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情况表。学校专业教师担任的企业负责人还应提供其在2023年度的校发收入情况。设计院公司还应提供企业责任人2023年度院内经济分配的情况。
三、提交时间和方式
请各企业于2024年5月7日前将《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自评报告》《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分表》、年度薪酬情况表等填报资料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上报资产经营公司企业管理部,电子版(Word、Excel版)发至企业管理部邮箱。
附件:1.《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分表》
2.年度薪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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