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教辅及其他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1年12月27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以业绩为导向,彰显优劳优酬,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鞭策作用,加强校办企业员工队伍管理,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员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以及企业绩效工资考核等提供依据,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开展2021年度公司企业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岗教辅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及生产人员等(事业编,含2021年退休人员)。

二、考核时段

202111日至20211231

三、考核内容

德(20%):指政治立场、观点、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全局观念;民主作风、群众观念;个人修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能(15%):指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业务技术水平、服务水平等。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与管理水平;决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专业素质与业务技能;开拓进取、创新能力等方面。

勤(15%):指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的表现。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投入精力、真抓实干;办事效率、劳动纪律等方面。

绩(35%):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以及突出的工作成绩和突出的贡献等方面。

廉(15%):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廉洁自律的情况。

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2.良好:德能勤绩廉表现良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够扎实推进工作和完成工作任务。

3.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4.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不高。

5.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不作为或乱作为情况明显、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二)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企业员工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考核工作包括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和单位评议三部分。考核分数由群众评议和单位评议两部分组成,其中群众评议分占30%,单位评议分占70%(其中本部门负责人占35%,本单位考核小组占35%),二者相加为个人成绩。

1.个人自评:个人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填写《个人考核表》,在本部门(科室、班组或车间)述职。

2.群众评议:由各企业在相关科室、班组或车间人员中进行,要求相关的所有人员参加,评议采用无记名方式。

3.单位评议:由各科室或车间负责人、所在单位考核小组依据考核分数、本人平时各方面综合表现评定考核结果。

4.审核备案:年度考核基本结束时,各企业将考核结果及《考核表》报公司进行审批。

5.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考核等次的评定

1.请各单位按不超过20%(事业编制人员)的优秀率,不超过30%的良好率向公司提交推荐名单(个位后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2人及以上的须排序推荐。年度考核总人数4人及以下的单位合并考核。最后由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上报名单。

2.当年入职或新聘到岗不足六个月的人员,不参加当年考核,但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由所在单位组织评定等级;六个月及以上的,参加当年考核。产假超过6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病假,事假超过6个月的(除产假外),不参加考核,需在汇总表中备注。

3.考核年度内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年度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2)当年受记过、撤职处分的,年度考核结果原则上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评分规则

打分时,应客观公正,防止出现恶意打分情况。所有参与评议的人员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一般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10人以上的,一般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打分低于60分的应说明原因,否则无效。

五、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20211227日,公司在网站发布通知,布置考核工作。各企业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公司),进行全面动员,务必使全体员工知晓,切勿遗漏。

2.20211228-202217日,企业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制定的考核方案,对单位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提出综合评价和建议考核等次,并提请本单位领导班子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须有会议记录)。全体人员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2022110日前,各单位将核实后的个人考核表(事业编制人员一式三份)、考核结果统计表(纸版及电子版)、会议记录报公司人力资源办公室。

联系人:韩红操        联系电话:87111488

电子信箱:scutc10@scut.edu.cn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

1.公司成立由公司党政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及所属企业全体员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2.各企业成立由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工会委员或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附件:

1. 华南理工大学教辅及其他人员年度考核表.docx

2.华南理工大学教辅及其他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xls

 

华南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