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9年02月27日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 党委组织部 ]    发布时间 [ 2019-02-27 16:35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2018年,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1838号,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广东省委组织部印发《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粤组通〔2018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党支部的职责目标、管理运行、组织生活、活动阵地、考核机制等方面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并制订《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等7个领域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标准,为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具体依据。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施《华南理工大学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暨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华南工〔201885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党支部建设,反复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抓实基层支部”。学校党委把加强党支部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内容,章熙春书记在2018年度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述责述廉评议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做实基层党支部工作,强化党支部在学校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高度,从学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条例》《指导意见》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入抓好《条例》《指导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我校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学校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广州国际校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认真抓好《条例》《指导意见》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

全面开展《条例》《指导意见》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文件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指导意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二级党委(党总支)带头学习。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指导意见》纳入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把《条例》《指导意见》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学习内容,提高二级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

2.抓好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学习教育。组织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员等党务工作者集中研读、逐条逐段学习,全面掌握《条例》《指导意见》的内容,严格按照《条例》《指导意见》的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全员学习教育,依托党员教育载体,突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条例》《指导意见》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针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特点,切合实际、行之有效地抓好广大党员的全员培训。

三、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结合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提高分类指导工作质量,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开展党支部工作情况全面检查。 以《条例》《指导意见》为依据,对党支部设置、组织生活、工作机制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对照检查。3月底前,集中1个月左右的时间,各党支部对照《条例》《指导意见》,在支部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等方面逐一开展自查自纠,找准存在问题,自行进行整改。3月底至4月底,集中1个月左右的时间,党委组织部将结合《三年行动计划》督导等工作,通过随机抽查、专项调研、重点约谈等方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指导意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规范党支部设置。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党的组织设置创新有关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关于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设置的具体规定,对所辖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一次全面摸查,切实规范党支部设置,确保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以及有利于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的原则进行设置。

3.制定党支部任务清单。党支部在承担好八项基本任务基础上,对照《条例》《指导意见》规定的各领域重点任务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要求,逐字逐句研究细化,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制定任务清单,切实担负起党支部职责。

4.落实党支部基本制度。按照《条例》《指导意见》规定规范行使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职责。推动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二级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发展党员、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员表彰奖励、党员组织处置等“必谈”;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必谈”;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必谈”;上门与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必谈”;党员出现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问题时“必谈”。

5.严格做好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严格基层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3年任期规定。按照中组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要求,摸清各党支部任期情况和需要调整的情况,确保党支部任期调整统一规范、平稳衔接。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认真审核、从严把关,使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实起来。

6.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活动。按照上级和学校《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持续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活动,在做好首批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的同时,继续选树先进支部典型,排查整顿一批软弱涣散支部,带动中间支部提升。加强对党支部建设情况的分析研判,摸清先进支部、中间支部、后进支部底数,全面掌握支部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3年内分批对支部规范化建设进行达标验收,确保到2020年底,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全面提升、党建质量全面提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强化工作保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1.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党支部建设。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作辅导,开展谈心谈话。

2.健全考核机制。把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作为考量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把《条例》《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建好建强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列入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确保《条例》《指导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联系人:吴红慧、王小红。联系电话:87110110

 

附件: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pdf (303.27 KB) 

2.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pdf (2.17 MB) 

3.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pdf (276.47 KB)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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