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 党委组织部 ] 发布时间 [ 2018-05-17 11:32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近期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岭南追梦”行动相关工作
我部将于6月下旬统计今年上半年各学生党支部参与“岭南追梦”APP数据的情况,并发放今年上半年各学生党支部奖励金。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将“岭南追梦”行动的实施与拓展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相结合,切实提升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继续做好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领航计划”相关工作,定期对“领航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对今年计划发展的对象要加大跟踪培养力度,抓时间节点、抓工作创新、抓制度建设,进一步确定重点对象,切实做好“双高”(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台账(附件1)及时更新并于6月20日前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2.统筹做好吸收党员支部大会的组织和相关党员材料的审查归档工作。2018年上半年吸收党员支部大会的时间建议安排在6月20日前进行;若拟在此后召开吸收党员支部大会的,建议安排在7月1日之后进行。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报送今年拟发展党员的数量(附件1),省里党员发展指标下发后,我部将及时进行指标分配。上半年,各学院可按照去年指标的一半发展党员,凭纸质版《2018年上半年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来博士后公寓903室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三、做好“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做好“党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上半年数据的维护和更新(数据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请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于6月20日前完成,在此之后至7月1日前将冻结数据库,各单位无法变更数据。
四、做好新党员入党宣誓工作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预备党员入党宣誓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本单位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五、做好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全部转出学校。请各学院组织员将《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2,需填写学院联系人和电话)发给相关党支部张贴、传阅,认真核实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及时在“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申请,于6月20日前将《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附件3,需填写学院联系人和电话)和转往省外的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毕业生党员。
2.对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在对方党组织未接收其组织关系前,由原所在学院党组织负责管理。各学院组织员、辅导员及有关党务工作人员要加强与毕业生党员的跟踪联系,督促其及时落实组织关系接转;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若3个月内没有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以及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对方党组织还未在系统内接收,要与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沟通,了解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情况;学校党委组织部将于今年9月底对转往省外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情况和转往省内的党务管理系统内组织关系转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对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组织关系接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符合组织关系转出条件时,应及时转出。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对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将其编入党支部,确定专人(一般为辅导员、党支部书记)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教育和管理,关心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状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还要做好其教育、考察、转正等工作。
联系人:王小红; 联系电话:87110110;
邮箱:zzbzzk@scut.edu.cn。
附件:1.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领航计划”台账.xls (125 KB)
3.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doc (31.51 KB)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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