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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主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指示、方针、政策和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党建工作

3.统筹协调各二级单位开展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

4.及时向各离退休教职工涉老组织骨干传达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政策、会议精神,通报学校的重大事项;

5.组织、动员离退休教职工参与学校关工委、教督委等工作;

6.指导退(离)休教职工协会、老教授协会、老年大学开展各项工作;

7.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福利费和有关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

8.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

9.负责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10.开发、维护离退休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

11.配合人事处审核发放抚恤金、丧葬费等工作;

12.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做好对离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