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19-09-12 浏览次数: 1230

1.年度体检

退(离)休教工协会安排通知(3月初)所在单位离退休分会(小组)发放体检表本人确认根据安排到校医院体检。

2.党组织关系接转

党员同志办理退休手续后的一月个内持退休证到离退休教工党委办公室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办理收入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本人携退休证身份证到人事处工资科或人事档案室办理。

4.退休出国定居人员办理转回手续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工作单位证明(签字、盖章)人事处工资科审核携带身份证、工资存折复印件到财务处办理。

5.补办退休证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工作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人事处工资科办理。

6.补办医疗证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工作单位审核(签字、盖章)携带申请、退休证、身份证到校医院挂号处6号窗办理(逢周三)。

7.申请困难补助

个人重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离退休分会(小组)核实退(离)休教工协会审核离退休工作处审批财务处领取困难补助金

8.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本人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包括公费医疗个人负担部分和个人全自付部分)累计金额超出2 万元可以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南工〔20161号)文件执行。申请人先到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并咨询相关情况。

9.其他需要帮助时,请联系以下部门反映情况或求助相关常用电话及地址附后

1原单位办公室、所在退协小组、退休党支部;

2离退休工作处综合办公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办公室;

3五山街道办事处、华工社区居委会、五山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4其他相关政府部门。

温馨提醒:

办理退休手续时,请在原单位办公室及所在退协小组、党支部留下您的常用联系方式和常住地址,并请记下本单位离退休工作小组秘书或退休小组长、党支部书记的联系方式,以便有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