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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事会的工作精神是:团结、责任、服务、奉献。
二、理事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各尽其责、顾全大局。工作要有主动性和创新精神。
三、理事会会议采用例会制,凡每月最后一周星期四上午举行理事会全体会议;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会议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各时期的、带全局性工作,统一认识,沟通情况,决定问题。
四、理事会工作要有年度计划,期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各部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决算经理事会会议审查决定,并汇总形成理事会的工作计划和全年经费预算、决算。理事会每半年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作一次检查。理事会、各部门和基层小组(分会)都要有年终总结和经费开支情况汇报,并以书面形式报理事会。
五、各理事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总结经验、推动工作。一般情况下,各理事可把其所在小组(分会)和单位作为联系点;必要时可到就近专业或学院了解情况。
六、每年召开2次分会主任、直属小组长会议;为方便分会传达、研究、布置工作,会议都请分会以下小组长参加,所以,实际上就是小组长以上的干部会议。时间分别为每学期第2、3周。
七、办公室专职人员,除双休日和节假日外,一般情况下,每天应按规定上班:上午9:00━━11:30。有事外出或办事,需预先张贴“安民告示”,并告知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