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日期:
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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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

    一、可招生计划数及进入复试名单要求

专业代码及名称

可招生计划数

复试分数线

100100|基础医学

11

60

1.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2.已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在复试前须主动申明。

二、复试前准备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务必在525日前完成复试准备工作。

1.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及平台操作指南请查看学院官网—招生培养—研究生招生—《医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及平台操作指南》http://www2.scut.edu.cn/med/8796/list.htm

2.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全程禁止他人进入,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复试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登录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signin.aspx下载复试通知,并根据学院要求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研究生复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务必仔细研读学校及院系发布的各类信息,做好充分准备。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招生考试内容等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如有违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处理。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送)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考生资格审查

时间:526

1.根据学院通知,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连线进行资格审查。展示复试现场环境,复试环境检查合格后,正式复试时需按照此标准布置考场。

2.经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及环境检查后进行模拟演练。考生电脑端接入腾讯会议,手机端通过微信小程序接入腾讯会议,测试音视频质量及互动效果,并进行屏幕共享PPT演示,提前适应网络面试环境。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

1.时间:529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复试总时间 25 分钟,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5 分钟,综合素质考核 20 分钟。学院按学科或工程领域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准备 15 分钟的 PPT 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 10 分钟。PPT 内容包括:5 分钟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报,用英语介绍);5 分钟的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5 分钟的科研计划汇报。

3.复试流程

15298:30,考生根据秘书指令,通过腾讯会议视频连线方式抽签确定本人面试顺序。请考生务必按时在线,抽签后记住自己的复试序号。

25299:00,考生根据秘书指令,通过腾讯会议进行资格复核和复试环境复查,无误后,等待复试正式开始,PPT展示通过复试平台屏幕共享形式实现。

备注:如面试过程出现故障,无法及时恢复正常使用,复试顺序延后,等待复试秘书通知。

五、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5%+综合素质考核×85%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总成绩=复试成绩

530日后,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学院公布的申诉时间内提出。

六、录取原则

1. 学院按各专业可用招生计划200%的差额比例,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双向选择名单(名单内考生可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2.总成绩的高低仅作为考生能否进入双向选择名单的依据。

3.进入双向选择名单的考生,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经双向选择无法找到接收导师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普通定向考生录取原则:导师拟同意接收的定向考生超过该类别可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相应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结果,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材料评审成绩选择确定拟录取结果。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高计划)按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

6.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双向选择

考生与导师沟通进行双向选择,考生需于 2023 5 30 17:00 前与导师达成双选并签署《志愿书》。规定时间内未与导师达成双选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留意查看。

拟录取考生按照学校后续发布的通知自行在研招系统打印《考生现实情况复审表》《调档函》,定向就业考生还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对于在职人员及硕士毕业一年以上考生攻读非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考生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材料(不允许出现停薪留职或离岗不离职等情况),确无单位者须提供相关说明。

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合格者录取通知书不予发放。

九、体检

除本校2023届硕士毕业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以及不住校的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外,其他考生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023 6 19 日至 6 30 日期间(以邮戳时间为准),体检报告由考生通过 EMS 快递寄送到学院,学院汇总后送校医院审核。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报告邮寄联系方式:

地址: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

收件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80270

十、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了解相关问题:

1.学院:020-39380279

2.学校研招办:020-87113401

地址:中国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2大楼

邮编:510006

电话(Tel):+86(0)20 81182623(办公室) 81182620(招生) 电子邮箱:scutyxy@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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