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学院硕士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序号 | 内容 | 截止时间 | 办理地点 | |
6月批次 | 9月批次 | |||
1 | 答辩预登记 | 4月10日 | 6月20日 | 本人系统申请 |
2 | 预答辩、 学位论文检测 | 4月11日前 | 6月21日前 | 预答辩由导师安排,论文检测学生本人提交图书馆办理 |
3 | 毕业资格审核 | 4月17日前 | 6月27日前 | B2-226办公室 |
4 | 论文送审 | 4月20前 | 6月30日前 | 平台上传送审 |
6 | 答辩安排/ 答辩手续办理 | 答辩前5天以上 | 答辩前5天以上 | B2-226办公室 |
7 | 答辩 | 6月8日前 | 9月10日前 | 医学院 |
8 | 答辩后材料提交 | 答辩后3天内 | 答辩后3天内 | B2-226办公室 |
二、答辩预登记【4月10日前、6月20日前】
申请人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以下简称《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后,按时在“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登录研究生系统-“学位服务-学位申请预答辩”,未进行预登记的学位申请人不能进行学位送审和答辩。注意:若需更改答辩批次,必须重新进行答辩预登记手续,否则系统无法显示正确答辩批次。
三、预答辩
下载《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举行预答辩会。按“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硕士研究生预答辩至少应有3名专家参加,专家应为硕士生导师或具有相当水平的行业领域专家;导师可担任预答辩专家。预答辩通过后,专家填写《预答辩意见书》,申请人按预答辩会上专家所提的意见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具体流程级要求见研究生手册)
四、学位论文检测
预答辩通过、且完成对学位论文的修改后,申请人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申请(参见《学位论文检测流程》)。图书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论文检测报告单,每篇学位论文只可检测一次。论文检测报告单须经导师、学院审核,确认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在《论文送审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具体实施办法见《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管理办法》。
五、资格审查及学位论文送审
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见网页:
http://www2.scut.edu.cn/med/xwsq/list.htm 研究生教育—教学培养—学位申请
(一)毕业资格审核【4月17日前、6月27日前】
申请人的送审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院:
培养计划规定的各培养环节材料:
1.开题报告(如已提交,不需重复提交)
2.中期阶段考核表(如已提交,不需重复提交)
3.实践报告书
4.学术讲座(报告)表(10张)
5.预答辩意见书
6.论文送审申请表;
7.论文检测报告单;
8.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发表学术论文,则需要提交收录检索证明,学院留存复印件;导师需要在材料上签名并签署:导师承诺“属于学位论文第X章” )
请注意:
(1) 论文:研究生使用菜单“学术成果→发表论文情况登记”, 按相关要求和信息填写所有信息、提交,请在系统填写后,务必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管理端才能看到。已发表(见刊)的学术论文,图书馆提供的相关学术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及其复印件需体现杂志分区、影响因子等信息,或科技、工程成果证明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经导师签名并签署“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意见;
(2)尚未发表但已录用的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投稿论文,投稿论文首页需经导师签名并签署“情况属实,与学位论文相关”意见,教务员核对录用通知书是否与原件一致;
(3)专利:研究生使用菜单“学术成果→专利申请情况登记”,按相关要求和信息填写、提交,并将对应的专利证明材料按照要求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请在系统填写后,务必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管理端才能看到。
(二)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者予以教育部平台送审,审核未通过者不予送审;跟踪培养者由学位办统一送审。
(三)论文送审
1、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
2、论文检测报告单,查重率过高(超过10%)须填写“查重率过高的说明;
3、PDF版学位论文(文件命名格式:10561_学号_LW.pdf);
4、TXT版中文摘要(文件命名格式:10561_学号_ZY.txt);
5、论文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6、评审费由学院统一办理;
7、送审结果直接可以在研究生系统查看,下载,打印。
六、答辩手续办理
办理时间:答辩前5天以上,每天下午集中办理(3-5点)
1. 申请人填写、打印答辩申请相关材料
(1)“研究生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准确、完整填写答辩申请相关信息,上传学位相片电子版(学历教育硕士生登录学信网下载,非学历教育硕士生自行至照相馆拍摄蓝底彩照,拍摄要求附后)。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填报信息将在授予学位后上报教育部,用于学位信息查询与认证)。
(2)下载、填写《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请务必使用最新版本。《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人阅读填写说明并下载正确的模板(分为同时申请毕业及学位答辩者、仅申请学位答辩者两个版本)后,将属于个人填写的部分(含答辩委员会组成、时间和地点)录入电脑后,用A4纸单面打印并夹放成册(暂勿装订),并签名确认。
(3)若送审结果出现适当修改、重大修改、不同意答辩,请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
2. 导师审查答辩申请相关材料
导师审查《审批材料》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填写评语,并签名确认。
3. 学院审查答辩申请相关材料
申请人于答辩日期前5天,向医学院226办公室姜老师处提交以下材料:
(1)《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2)学位论文复审意见表(仅指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
(3)论文评阅书打印件/原件
4、手续办理:
审批材料盖章提交各组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审核并全部盖章之后向教务员领取以下材料:档案袋(1个)、表决票(与评委人数相同);
七、答辩安排
1.分会确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由学院组织,须在校内举行。
2. 若答辩成员、时间、地点等更改,请及时上报学院,并重新办理答辩手续。学校会组织督导组检查,若情况不属实将通报批评。
3. 答辩委员会成员安排:答辩委员会至少由3名同行专家组成(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或申请人学位论文送审结果含“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相同学科/类别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中级职称担任硕导者,目前仍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本学科科研前沿和发展动态比较了解;其中应当有外单位专家(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可不必聘请外单位专家)。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需聘请至少1名具有硕士生导师水平的校外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导师可以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含“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者除外),但不能担任主席。
答辩秘书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全职博士后,熟悉工作职责及答辩程序,协助处理答辩环节的各项事务,包括论文评审材料的寄送、录音录像文件的整理与移交、答辩过程中的材料传递、答辩委员会决议起草、答辩会务和接待工作、学位档案材料整理等。
八、答辩后材料上交
1、学位论文1本(除了“学位授予日期以外,其他都要填;原创声明以及使用授权书必须亲笔签名;末页装订上答辩委员签名的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审批材料第10页));
2、评阅书两份;
3、审批材料两份(不装订,夹起来即可),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
4、硕士档案目录(下载专区的文件自己打印);
5、表决票(放在一起左上角装订)
6、结果中存在适当修改、重大修改的,要提交复审意见表,若之前已经提交,则不需要;
8、学院分会审核过后,办理离校手续时,还需要另外提交2本纸质版论文,一本交给图书馆,详情查看图书馆通知,一本交由学院存档备案。
九、答辩费办理
1、根据学校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费用都由学院统一支出,由答辩秘书整理相关资料并提交;
2、办理时间:答辩后3天内;
3、办理地点:医学院B2-226办公室姜老师。
十、文件下载说明:
以下文件可以直接下载使用,其他文件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授予”“硕士学位申请”—“下载专区”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附件2:2023年6月、9月批次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2022年11月修订)).doc
附件6: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docx
学位申请相关流程请参见研究生院通知,时间节点以学院通知为准。关于硕士毕业及学位申请标准如有变化,学院另行通知。
附:关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3/0303/c14562a492776/page.htm
十、联系人
姜老师:020-39380279,邮箱:jiangnan5@scut.edu.cn
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