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16 浏览量:51

材料学院各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部分企业单位在我院设立了捐赠奖学金。现就我院2026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为学制期限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社会捐赠奖学金参评资格。

2.各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对象、年级范围、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按照捐赠协议的相关要求执行(见附件1)。

3.研究生阶段所有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奖学金,不得重复使用;如申请不成功,成果可以继续使用。

4.已提交研究生国家奖申请表的同学如需申请社会捐赠奖学金则须重新提交奖学金申请表。

二、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修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校级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2-8,其中,金发科技奖学金填写附件2,温氏筠诚奖学金填写附件4,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填写附件5-7,比亚迪奖学金填写附件8,拓竹奖学金填写附件9)。

(2)相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导师签字(各类证明材料请按照“附件10”指引进行操作打印)。

(3)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1)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及备注信息。

(4)提交承诺书(附件11)。

3.提交时间:

申请者于9月21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交至麟鸿楼103室;同步填写科研及获奖情况统计表(表格见下面链接)

【腾讯文档】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自评表

https://docs.qq.com/sheet/DS1h6UmRtTWhWUNY?tab=BB08J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所有成果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在本次申报社会捐赠奖学金时重复使用。

2.获得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捐赠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拓竹奖学金由拓竹公司受理学生申请材料后开展差额评审,评审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电话访谈、360度访谈等。

4.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由学校组织评审。有意申报的学生须按要求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并提交给辅导员,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评审。

5.申请人要确保参评奖学金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6.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7.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丘老师  联系电话:871106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6日

附件1:2026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校级捐赠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温氏筠诚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6:“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导师推荐书.doc

附件7:彩霞展翅奖学金学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8:比亚迪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doc

附件9:拓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doc

附件10: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操作指引.docx

附件11:研究生申请奖学金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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